近日,黑龍江佳木斯“教師請病假25年未返崗,退休前發現編制“消失”,要求補發工資90萬”一事引發關注。
1997年,原佳木斯向陽區第十二中學教師姚志榮因病請假到北京治療,之后一直沒有返校工作。2020年,59歲的她在退休前夕發現,學校在編教師中沒有自己名字。她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請求判令佳木斯市教育局為其恢復教師身份、辦理在崗公辦教師退休手續、補發2001年1月至2022年7月的工資暫計90萬元。
正觀視評:
請假25年不在崗也就算了,居然還想要編制,享受公辦教師退休待遇,甚至還想白拿21年的工資,這要求不能說是過分,只能說是荒唐。也難怪從學校到當地教育局均表示無法滿足,當地法院也駁回起訴。
二十多年不在崗,跟離職也沒多大區別。就算是身體原因,學校也沒有義務為其保留幾十年的編制,更不可能讓她“吃空餉”。這是很簡單的道理,沒什么好說的。但讓人感到好奇的是,她究竟哪來的底氣提出如此要求?
不可否認的是,現實中確實存在人不在崗,卻還占著編制、白拿工資的情況。就以姚志榮來說,1997年就已離崗,但直到2001年,在佳木斯向陽區政府的干預下,才取消其編制、停發工資,等于吃了三年多“空餉”。學校保留其編制、繼續發放工資,或許是出于人性化考慮,但學校畢竟是政府財政統發工資的單位,這種做法是否合理、可以持續多久,值得商榷。
從這一點上講,姚志榮的經歷對政府部門、事業單位有一定的啟示意義。對于因傷病不能勝任工作的職工,是應該予以關懷,但必須兼顧公平,符合規定,絕不能讓“吃空餉”成為理所當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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